聊聊台湾土改那些奇葩事:不参加土改的地主,一律算作共党
有个段子,说1952年 *** 在台湾全岛搞土改时,将一批不愿把土地分给农民的顽固地主带到刑场吓唬,一名从大陆逃过去的地主捶胸顿足道:
“我在大陆时,不跟 *** 搞土改的地主被算作 *** ,现在你们( *** )在台湾搞土改,又把台湾不愿参加土改的地主全部算成共党,哇......没法活了。”
由于岛上对信息的封锁,台湾土改的详情一直鲜为人知,今日便简单聊聊。
1948年,陈诚因与101在东北作战损失惨重,丢了东北,被老蒋发配台湾,同时也算是种“保护”。
陈诚
去了台湾后,陈诚称病闭门不出,算是借养病之名“悔过”,谁知半年后,老蒋突然任命他为台湾省主席,原因是此时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行将结束,老蒋已意识到 *** 怕是没戏,因此安排陈诚在台湾“经营后方”。
陈诚刚一主政台湾,立马就开始了土地改革。
事实上之前 *** 也是搞过一段时间土改的,例如1941年蒋经国在江西就搞过,只是 *** 在大陆的统治根基是地主阶级,让他们去打击地主把土地分给农民,无异于与虎谋皮。
因此 *** 在大陆的土改无一成功,全部以失败告终。
但台湾不同,台湾抗战结束之前是日占区,那里的地主阶级并非 *** 的基本盘,所以 *** 在那里搞土改完全没有心理压力。
1949年5月,陈诚开始在台湾推行“三七五减租”。
据当时统计,台湾共有耕地81.63万公顷,其中地主占农业人口的11%左右,占有土地比例为56%,而普通农民占农业人口的89%,却仅占有21%的耕地,所以当时台湾的土地集中程度是很高的。
和大陆一样,台湾地主因占有太多的耕地,自己种不过来就会招收雇农、佃户来种地,而台湾农民向地主的交租率通常在50%—70%,即收成的5—7成都会交给地主,这就导致台农村地区的社会矛盾十分尖锐。
台湾农民
陈诚推行的“三七五减租”,简单说来就一句话——地主收取的地租不得超过田地除开成本收入的37.5%。
其具体做法是:每年田地总收成的25%作为成本扣除(耕种过程中的种子、肥料及其他费用,这部分通常由农民得大头或者全得),剩下的75%再由地主和农民平分,两边各自分到总收成的37.5%,简称“三七五减租”。
这个政策推出后,农民承担的地租一下就由原来的5—7成降到了3—4成,如此一来,台湾地主们的收入一下减少了一半,自然跳起来大闹。
只是闹也没用,陈诚曾就台湾土改有句“名言”:
三七五减租工作一定要施行,我相信困难是有的,调皮捣蛋不要脸的人也许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总不会有。
要钱还是要命,这就是陈诚给的选择。
由此可见 *** 在不涉及自身利益时,手段其实还是有的,大陆土改“党国”搞不下去,那是因为在“革自己的命”,而对台湾地主这种没根基的,“党国大员”们自然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对于这一切,台湾地主们是又喊又闹,还有拒不配合参加土改的,但没用,陈诚有枪杆子在手,敢不参加土改就一律算作共党,这下地主们没辙了。
“三五七减租”推行下去后,地主们以为自己让利这么大,土改会就此打住,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才是刚刚开始——2年后,新一轮的土改又来了。
1951年,陈诚提出《台湾省放领公有耕地扶植自耕农实施办法》。
按此办法,台湾当局将把自己手中的16万公顷台湾“公地”分给农民,地主们一看不关自己的事,就没太在意,殊不知这是陈诚在“钓鱼下窝子”。
一年之后,隐藏在这一系列政令背后的真正“土改令”,突然亮相。
1952年7月,台湾当局下令,每户地主可保留水田3甲或旱田6甲,超过此数的田地将被有偿征收,然后再分给农民。
(注:台湾1甲地秉承闽南地区对土地的计算方式,1甲约等于内地14.5亩)
此令一出,台湾地主们顿时傻眼,一时间地主们哭天抢地,到处 *** 。
不过“党国”此时有话说了,一年前“党国”都把自己的地分给了农民,你敢不分?不分就要你的脑袋。
这时地主们才恍然大悟,然后便是欲哭无泪,拿着台当局给的补偿,交出土地了事。
这里大概说一下台当局当时的补偿方案。
按照赎买价格(地价按当年土地收获量的2.5倍计算),地主们所拿补偿的7成为土地债券,3成为四大台湾公营事业(矿山、水泥、造纸、农林)的公司股票。当时台当局为这笔补偿,支付了共计约6.5亿台币。
如此问题来了, *** 在大陆一败再败,早已穷得当裤子了,这笔当时堪称天价的赎买费是从哪来的呢?
答案:国党败退台湾时,从大陆运走了共计约400万两黄金,另有价值数百万两黄金的白银和银元,加上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大量美援涌入台湾,这才支撑起了当时台币的发行,让 *** 了有了土改的资本。
所以 *** 在台湾的土改,实质上是以天下之财补台湾一隅,有如此充裕的财政支持,其难度与同时期的大陆土改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换谁去都能把土改实施到底。
如今回顾往昔,我们不难发现,为什么在上世纪50年代,两岸不约而同地同时开启了大规模土改这一历史性的操作?
今日看来,大约有两点。
一是孙中山先生提出“平均地权”,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愿望和主张深入人心。
孙中山先生领导中国人民推翻满清,结束了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但辛亥革命未能竟全功,以至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地主阶级未能被彻底消灭。
而国共两党虽理念不同,但在继承孙中山先生遗志上却是不遗余力的,所以在上世纪50年代初中国社会结束乱世重归稳定时,实施土改就成了双方不约而同的选择。
二是地主制经济制约了中国的发展,其所代表的落后生产力必然被淘汰。
无论是苏联还是欧美发达国家,都向我们揭示出社会发展的下一步是实施工业化,只有工业化,才能让社会生产力大幅提升,然后国家才能富强、人民才能乐业,中华民族才能不受外敌的欺辱。
而地主经济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解放,一亩地中国老百姓拼死拼活干一年,产出不过几百斤粮食,但一亩地如果拿来发展工业,却可以创造出无尽的财富。
所以必须消灭地主经济以及其衍生出的地主阶级,并从地主经济中释放出土地这一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能实现这一目标的,唯有土地改革。
所以两岸同时在那个时期进行土改,并非什么巧合,而是历史的必然。
如今大半个世纪过去,两岸先后走上了经济腾飞的道路,由于大陆的土改比台湾土改执行的更为彻底,所以我们看到,今日大陆的工业化程度较之台湾更全面和更深入,这正是正确的决定所带来的正确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