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欧洲最“温柔”的酷刑:用动物的器官,让人在欢乐中死去
说到古代的刑罚,大多数是惨绝人寰的,像“炮烙”“车裂”等有名的刑罚,还有古欧洲的“铁梨花”“箱刑”等等……光是血腥程度就会让人产生生理上的不适。
这些刑罚的目的有些是为了逼供,有的是单纯让人在痛苦中死去,以此威慑众人。
在五花八门的刑罚中,像斩首这种已经是最痛快的死法,其他的刑罚一旦用起来,才是真正体会到生不如死。
一般来说,除非把嘴堵上,不然犯人都会因该受刑痛苦而控制不住的惨叫,光是听着惨叫声就让人闻风丧胆了。
而古欧洲有一种刑罚,在行刑过程中那个,犯人非但不会嚎叫,还会狂笑不止,若只听声音不见场面,还以为犯人在谈笑风生呢。
这就是最“温柔”的刑罚——山羊刑。
一.什么是山羊刑?
这种山羊刑又叫“笑刑”,顾名思义是让人在狂笑中招架不住,行刑者不是人而是山羊。
首先把犯人的四肢固定起来,露出脚底并涂上带糖分的或者带盐分的液体,譬如糖水盐水,随后牵来一头山羊,就可以让山羊自由发挥折磨犯人了。
我们都知道,猫科动物的舌头上带有倒刺,但甚少有人知道山羊的舌头同样也有倒刺。
犯人脚底的调料味很快就把山羊吸引过去,山羊会在大自然中想办法获取糖分和盐分,一下子有了补充的机会,山羊必定会不断舔舐。
许多人的脚底都比较敏感,有时用手轻轻挠几下都会觉得痒,而山羊用带着倒刺的舌头不断舔舐,人被痒得受不了,就会哈哈大笑起来,“笑刑”因此得名。
比起其他血腥的刑罚,这种不见血的“笑刑”似乎不算太糟糕?但可千万不要觉得这种刑罚温柔。
别看受刑人一直是笑着的,好像还挺欢乐的,但要说痛苦程度,“笑刑”不遑多让。
不妨想一想,平时在生活中遇到了特别好笑的事情,我们会因为捧腹大笑太激烈太久而肚子疼,甚至有时会笑到喘不上气,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尽快的把心情平复下来,才能不至于笑到痛苦。
而受刑的犯人,是用物理 *** 让其大笑,这并不是因为心理上觉得有趣开心,而是一种生理上的自然反应,加上全身都动弹不得,根本克制不了生理反应,只能不停的笑。
当然,也有顽强的人忍住不笑的,但一般很难超过一刻钟,就算心理上能忍住,生理反应也很诚实,而一旦破了防线开始笑,就更控制不住了。
一开始的大笑可以忍受,可时间稍长一些,肚子就会抽搐起来,时间再长一些,笑到两眼发黑精神恍惚也是正常的,这是缺氧的表现。
那如果有脚底不怕痒的人,是不是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呢?
当然不是,脚底不敏感,还有脖子,有肚脐,有胳肢窝,浑身上下总有一个地方是弱点。
只要找到弱点,一样的步骤如法炮制,效果是一样的,甚至还可以多个部位一起来,只需要多几头山羊就可以。
如果说血腥的刑罚的折磨人的身体,“山羊刑”就是摧毁一个人的精神意志,任凭是皮糙肉厚也好,不怕疼的壮汉也好,没一会就会坚持不住,效率比较高。
而且行刑的过程中没有血腥,不用人动手,还充斥着“欢声笑语”,“笑刑”得以流传开来。
那么这种折磨人的 *** ,是怎么出现的呢?
二.笑刑的来源和应用
自罗马帝国覆灭之后,中世纪欧洲进入了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封建动荡时代,这时“笑刑”这种表面仁慈的刑罚开始兴起。
由于年代久远,它的发明者是谁已经难以考证,只能知道它出现的大概时间。
“笑刑”的记载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德意志,记载中说到一位平民打死了权贵,因为是正当防卫,所以明面上不能重罚这位平民,最后权贵给地方管理者施压,判处平民笑刑。
看似轻判,但这位平民最后却是在不停的大笑中,抽搐着窒息死去,非常痛苦。对围观行刑的人起到了不小的威慑,不敢再挑战权贵。
当时欧洲政治斗争复杂,笑刑既不会给犯人留下外伤,避免了给人留下话柄,又能充分折磨犯人,甚至能致死。
尤其是在面对贵族阶级的犯人,不能严刑拷打时,笑刑就是最简单有效的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大笑致死的人外表看起来是完好无损的,但若是解剖后就能看到器官有内出血的痕迹,由于大笑持续的 *** ,对犯人的内脏已经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伤害,尤其是呼吸系统。
所以有些犯人,笑着笑着就七窍流血,并不是空穴来风,实则是器官已经开始出血,而他的生命也即将走到了尽头。
笑刑出现后,很快在欧洲地区风靡起来,后来有资料证明,其实古代中国也用过类似的刑法。
在《史记》中就有提到,汉代时就有人被判了笑刑大笑不止而死,还有一些皇亲贵族也被施以过笑刑。
大体的执行方式都是差不多,只是又演变出来各种细小的差别,譬如涂抹盐水变成了泡盐水, *** 底变成舔腋下等敏感部位,迫使人不受控制的发笑。
也许是笑刑太多反人类和残忍,在后续遭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反对,19世纪以后,笑刑慢慢淡出了刑罚的舞台,成为了历史。
结语
用动物来折磨犯人的手段,在古代也是层出不穷。
譬如“猫刑”将猫和人关在狭小的箱子里,用外力击打或加温使猫在犯人身上乱抓乱咬;
还有“蠕虫刑”让昆虫慢慢啃噬人致死,周期非常漫长,犯人每活一天都是煎熬。
到了现代社会,随着文明进步,几乎所有国家都废除了残忍的折磨人的刑罚,在刑罚方面更加注重人权和规范。
只有少数国家还保留着“鞭刑”之类的刑罚,譬如新加坡,凡但事具有两面性,不得不说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震慑了犯罪分子不敢轻易违法。
参考资料:
中国知网《痒,究竟是怎样一种感觉?》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