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在位期间杀了7个总督,他为何要这样做?
崇祯皇帝作为明朝的亡国之君,却留给后世一种假象——很多人都认为崇祯皇帝是一个勤政的好皇帝,为了挽救积重难返的明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最终无力回天,又以身殉国,亲身实践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理念,明朝的灭亡都是因为大臣的罪过,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崇祯皇帝真的毫无责任吗?答案是否定的,崇祯皇帝对明朝的灭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其在位17年时间里的用人就可以窥见一斑。
崇祯皇帝在位17年,即位初期,铲除了大太监魏忠贤以及依附于他身边的阉党集团,在很多人看来觉得这是大快人心,但是对于此事,历史上又有两种论调。一种对崇祯皇帝消灭魏忠贤持正面观点,他们认为魏忠贤和阉党集团蛊惑天启皇帝、为祸朝廷、欺压百姓,崇祯一举将其消灭,展示了明君风采;另一种则持完全相反的意见,他们认为,魏忠贤的倒台导致了东林党等文官集团失去了制约,引起朝政失衡,这才导致了明朝的灭亡。
铲除魏忠贤阉党集团虽然还有争议,但是崇祯皇帝的其他用人表现则可以清晰地看出崇祯皇帝的用人策略是有问题的。首先,崇祯皇帝在位17年之间,更换了50位内阁大学士,要知道内阁大学士可是朝廷重要决策人物,居庙堂之高,他们的稳定影响到政策的稳定和持续性,但是遇到了崇祯皇帝这样一个毫无定性又很急躁的皇帝,大学士就不可能稳定了。
除了朝中的首辅之外,地方上更大的官员非总督莫属了,明朝在巡抚之上再增设总督,为的就是协调几省军事和后勤,也是为了应对北方边境和内部的军事复杂形势。虽然总督是高官,但是对于崇祯皇帝来说,还是想杀就杀。崇祯在位17年,一共杀了7为总督,他们分别是蓟辽督师袁崇焕、陕西三边总督郑崇俭、熊文灿、刘策、杨一鹏、范志完、赵光忭。试问一下,看到前任的下场,哪还有人愿意承担责任和工作,或者主动去冒险以取得不可预知的成绩呢?
而崇祯皇帝对于大臣的不信任,在刑部尚书的更替中更是显露无遗,《乔允升传》中写道:“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书十七人。”作为一个尚书级别的高官,平均一年更换一次,难道这十七人都不行?如此的更换频率无疑说明了崇祯皇帝的急躁性格,或者对这些刑部尚书的不满意。而这十七人中,得以善终的只有胡应台一人,其他人或被遣戍边疆,或被逼退休,或被下狱,下狱之后没多久死在狱中。
崇祯朝的其他官员的情况也并不比前面叙述的内阁大学士、总督和刑部尚书好,因为崇祯年间兵事繁杂,所以兵部尚书被贬职、甚至被处死的也不在少数。总之,在崇祯手下做官真的不容易,而崇祯皇帝如此高频地更换官员,正说明了这是崇祯皇帝自身的问题,而不是官员的问题,明朝灭亡,崇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