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法律大于皇权的瞬间,这些帝王无一不是明君
有一段时间国内市场宫廷剧泛滥,不管是穿越类型,还是后宫斗争类型,这些电视剧大多收视喜人,并且能够在各大电视台可以重播无数遍。
剧中的人物互相倾轧碰撞出精彩的剧情,其实细细想来,一切的背后无非是权力观念在作祟。古代封建社会,皇权如同皇冠上的宝珠,对任何人都有着无法抗拒的吸引力。龙椅主人的命令就意味着法律,不遵从的后果就是“抗旨不尊”的杀头重罪。
那么在延绵的封建历史中,有没有法律比皇帝还要大的事情呢?
一、房子不是你想拆想拆就能拆
1866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被推举为为北德意志联邦主席。这位号称“屠夫炮弹亲王”的国王少年时代便参军与拿破仑交手,中年时又因镇压国内革命而出名,在俾斯麦的辅佐下又大有一统德意志联邦的趋势,可以说一时风光无两。
某天,这位普鲁士更高领袖带领众人站在宫殿顶层望远聊天,不爽的是远处一座破旧的磨房遮挡住了视线。本是兴致勃勃,却让一座旧房子扫了兴。
他派下属与磨房主交涉,准备把旧房子买下来然后拆毁。这也是个合情合理的交涉,没想到的是房东不同意。因为磨房是祖上传下来的,是个念想,即使不磨面也要寄托着全家的哀思。皇帝以为房东坐地起价,于是开出了更高的价钱,可惜还是被拒绝了。
这下威廉一世生气了,德意志都是我的,何况你家这破磨房?!皇帝大手一挥,磨房顷刻间夷为平地。
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磨房主人就将皇帝告上了法庭。几个法官稍微一商量,迅速做出判决:国王必须将磨房恢复原貌,并赔偿房东的损失。威廉一世知道后,无奈地说:“我头脑发热做错了事情,幸亏还有这么好的法官,实乃国家之幸!”于是,威廉一世执行了法院判决。
无独有偶,北宋的皇宫可以说是中国历史的大一统王朝中面积最小的了。传说最早是赵匡胤将节度使府扩建而成。可惜到了宋仁宗时期地方明显不够用。
仁宗皇帝想着将皇宫扩建一下,可是四周都是百姓的居所。于是他命下属与周围百姓商量,说扩建皇宫需要你们搬迁,价格都好商量。
可用脑子想一想,皇宫是龙气最盛的地方,谁都想沾沾光,于是那些邻居死活不搬,无论开价多少。宋仁宗只好在原来的皇宫中憋屈着,却造就了一段佳话。
二、案子不是你想审想审就能审
17世纪初的英国是由詹姆斯一世统治,一天他突然心血来潮想要去皇家法院亲自审理几个案子。当天在皇家法院主持事务正好是首席大法官柯克爵士。
等国王说明来意之后,大法官只能遗憾地说:“对不起陛下!您没有审理案件的权力!”詹姆斯一世听后大怒,厉声质问对方:“整个英国都是我的,区区几个破案子,我却没权力审理?”
柯克法官寸步不让:“陛下您是国家元首,管理的是国家的内政、外交,但您确实不能亲自审理案件。这项工作是门艺术,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没有达到精通以前,任何人都不能审理案件。”
听完大法官的话,詹姆斯一世也只能软了下来,一边夸赞柯克是国家栋梁之材,一边带着随从打道回宫了。
话说无巧不成书,那位宋仁宗也曾有过法官情缘。有一段时间,身边的内侍、私臣频频犯法,他觉得自己脸面上有些过不去了,于是下令犯法之人属于皇室的家奴,自己判决处罚就算了。宋仁宗以家法处置自己的家奴,从理论上讲也说的过去,毕竟后宫前朝有别,清朝皇帝一直都是将二者分开看待。
御史台的谏官王贽对此事却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皇帝不是专业的法官,如果审判过程中掺入自己感情以致失去公允,那么将来刑法官员审判就会失去评判的标准。并且如果皇帝都亲自审案子了,那么国家的司法体系一定会遭到破坏,出现名存实亡的现象。
王贽坚持,“请自今悉付有司正以法”。
宋仁宗也不敢再逞强,只好答道:“许之”。
三、结论
当然,不同的例子也不是没有。唐太宗李世民算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代明君了,然而他可以因为一匹心爱的骏马暴亡而随意杀了养马人。明朝开国之主朱元璋为了自己的政治捭阖,可以凭借明初四大案将数万生命为自己的政治目的陪葬。
普鲁士的法官为什么敢判国王败诉?柯克爵士为什么敢把英王挡在法院门外?宋仁宗又为什么会顾忌法律?恐怕这就是对法律的理解。
古人经常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中国古代将皇权定位在法律和社会力量之上,没有任何机构和力量可以制衡。法律的作用完全在于帝王自己的认识。
所以在封建社会里权力太重要了,它贯穿于各个角落,深植于人的思想之中。也正因为如此,权力的姿态才对许多人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和诱惑!也正因为如此,宫廷剧的火热未必全因为内容的 *** 精良!
封建社会已经过去,法律是所有人的法律,权力也是所有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