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和明太祖朱元璋对付贪官污吏的 *** 各有妙招
唐太宗李世民,不愧是一位兴邦治国的能手,更是一代明君,他即位以后,受以褒代贬的启发,对那些 *** 的官员不是惩罚,而是奖励。
若哪个官员贪了多少钱财,李世民就会奖给他多少钱财,前提是你要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将这些钱财一次背回家,虽说是奖励,试想古代的钱财都是金银铜币什么的,该有多重啊,估计没几个人能背得动,再说了这样做,那些官员的面子也丢尽了,以后谁还敢再贪污?
李世民这一招显示了他仁慈而智慧的一面,也开创了一个清平繁荣的大唐盛世。
明朝的朱元璋在惩治腐败的问题上,和李世民却大不相同,他建立大明朝后不久,就对官场腐败之风进了大幅度整顿,特别是在惩治贪官这一方面,朱元璋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明朝之初,法律明文规定:只要地方官员贪污超过六十两银子,便会被斩首示众,更严重的施行剥皮制度,据说明太祖还特地建立了一座庙,被称为皮草场。
在防止贪官出现这一问题上,朱元璋还别出心裁的想出了几个新 *** :规定官员不得在家乡任职;不得在任职地购买住宅;不得迎娶任职地妇女为妻。
除了这些防治措施之外,朱元璋对待贪官的刑罚多达几十种,如诛型、凌迟型、炮烙、剥指等,刑罚残酷至极,令人闻之丧胆,但对贪官确实也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