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是被抛弃的古老制度,为何刘邦还要用呢?
楚汉相争四年后,公元前202年,刘邦一统天下。面对疆域庞大的汉帝国,刘邦推行了一个争议很大的“杂合型”制度:郡国并行制。“郡”是指郡县制,是秦始皇最喜欢、并在全国推行的制度;“国”是指封国制,又称分封制,是西周时期推行的经典政治制度。
问题就出在分封制上,要知道,分封制是一个很古老的制度了,如果从西周算起,它已经800多岁了。纵观古今中外各种制度,跟人一样,都是有它自己的寿命的,寿命的多少,要看它与生产力同步的时间有多久。很多制度的寿命不过几十年而已,而分封制持续了800年;800年中,其实只有300多年是好的,其余400多年时间,处于崩溃状态,却是崩而不溃,溃而不死,直接造成春秋战国的混乱局面,给人民带来深重灾难。
这说明,分封制已被时代抛弃,它已经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了。可是,刘邦却依然采用了它。
刘邦先是分封了8个异姓王,之后又分封了9个同姓王。分封完毕,若是从简单的历史脉络看,刘邦与他的刘氏天下似乎陷入了无休无止的麻烦之中:先是异姓王反叛,刘邦亲自带兵镇压;虽然逐一平定,但公元前196年,在镇压淮南王英布时,刘邦不慎被射中一箭,次年死于帝都长安。
接着是同姓王犯上作乱。这些同姓王也非善类,他们成了刘邦儿子、孙子们的心腹之患,最终酿成“七国之乱”的弥天大祸……综上,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刘邦搞封国制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历史,真的可以这样简单推论吗?
要知道,经国之大事,绝非儿戏,刘邦会犯蠢吗?就算刘邦智力不足,蠢了一回,那他身边的谋士呢?张良、陈平之辈,萧何、曹参之流,不会给他把关吗?
其实,一个国家建立后,实行什么制度,最重要的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当时的实际是什么呢?当时有两个实际:
之一个实际:生产力发展了,汉民族早已从石器时代过渡到铁器时代,统治者完全有能力直接统治全国了。换言之,刘邦完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单一的郡县制,以取代分封制。
第二个实际:刘邦出身不好,家族势力单薄,打天下靠的是“丰沛派”功臣及各方势力的鼎力支持。这各方势力并非善类,他们只愿做分享天下的诸侯王,并不愿做一般的臣子。比如“兵仙”韩信,在楚汉相争的关键时刻,东进灭齐之后,他上书刘邦,要做齐王。刘邦恼怒不已,却惧怕韩信势力,只能答应他。像韩信这样拥有重兵的“实力派”还有彭越、英布、张耳、臧荼、吴芮等等,个个都不好对付,个个都要分封,不分封就可能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所以,在汉朝建立之前,刘邦就已经被迫分封异姓王了。注意,是被迫的。汉朝建立后,又分封了一些。
很显然,如果根据之一个实际全部实行郡县制,必然要承受第二个实际——各方势力反叛的结果,如此则国家分裂,刚刚统一的局面会被打破,会重新回到诸侯纷争的乱世中去。刘邦能容允出现这样的结果吗?
解决这一问题的更佳 *** ,只能是两者兼顾,既实行郡县制,又实行分封制;在地方势力强大的地域保留分封制,分封异姓王,作为权宜之计,别的地方则采用郡县制。待时机成熟,再逐渐消灭异姓王,废除分封制,统一为郡县制。
刘邦正是这么做的。
郡国并行制推行后,政权逐趋稳定,一直在积聚力量的刘邦感到消灭异姓王的时机成熟了,便从韩信开始,挨个下手,几年时间内就消灭了异姓王,将其封地易为郡县。刘邦用古老的分封制解决了地方割据的问题,而且解决得非常好,不能不说,他是个聪明人。
不过,刘邦在分封异姓王之后,又分封了同姓王,以对抗异姓王并防止刘氏天下旁落。这一招,留下了后遗症,引发了后来(前154年)的“七王之乱”;“七王之乱”的破坏性很大,但最终有惊无险,汉景帝成功平叛,后来,汉武帝又采用柔道之术——推恩令解决了这一难题。
结语:从整体上说,刘邦的“郡国并行制”是很好的,它以不算太大的代价解决了汉初地方势力威胁皇权的问题,使刘氏天下得以维系、壮大,为之后的大汉盛世奠定了基础。刘邦的聪明就体现在3个字:灵活性!不是说一个制度过时了,就永远都不能用了,也不管旧制度还是新制度,只要能解决问题,都可为他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