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被流放的犯人为什么不偷偷藏起来 事实证明古人也不傻
今天历史网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代犯人逃跑的故事,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历史网小编一起看一看。
我们在上学时经常学到古文古诗,介绍作者时经常有某某被流放某地时所作。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疑问,他们为什么不能自己跑回家藏起来,总比饿死在山窝里好吧。本来我也是这样想的,直到看了关于古代刑罚的书,才发现我想到的,古代的皇帝和官员早就想到了。
宋代之前的流放都是把犯人发配边疆,但是由于西北地区的犯人老是跑到外国去,后来犯人就不往西北送了,都送到岭南,就是今天的广东、广西、海南,都是海,往哪跑?
那时候的岭南地区不比今天,不止挨着海,而且都是原始森林,犯人要是在森林里迷路了,只有死路一条。就算是食物链顶端的生物贝爷在那种真正的原始森林里也得撂倒,不信?给你几个馒头徒步从广州走到昆明试试。
而且古代可没有垃圾桶,没有地方捡剩饭吃,你懂得,勤俭节约一直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就算来了个野外生存大神,好不容易闯过了原始森林,那也不行,因为宋朝的流放犯脸上都有特殊的刺青,林冲了解一下,被检举抓到了就会刑上加刑。
借用一段唐代刑罚。
诸流徒囚,役限内而亡者,犯流、徒应配及移乡人,未到配所而亡者,亦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过杖一百,五日加一等。
「疏」议曰:「流、徒囚」,谓或流或徒者。各在其役限内而亡者,注云犯流、徒应配及移乡人,未到配所而逃亡者,各与流徒囚役限内而亡罪同,一日笞四十,三日加一等,十九日合杖一百。过杖一百,五日加一等,五十九日流三千里。
看到没,跑一天就被打四十鞭,要是跑三天罪加一等,跑十九天就变成了一百棍了,跟鞭刑可不是一个级别的,这一百棍下去可能会打死人。要是没死,并且逃了59天,后面还有3000里(1500000米)究极版马拉松等着呢。
到了清朝,岭南地区开始发展,流放地就成了北方的宁古塔,贼鸡儿冷。逃跑也被想,因为你要解决以下六个问题:
一、押运流放犯的时候犯人要带着枷锁,这枷锁十几斤,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打开。
二、押运路上非常荒凉,几十里都不见人烟,吃饭只能靠官兵的干粮,跑了不认识路也没饭吃。
三、古代的有关卡,需要通关文书,绕行至少得花半个月。
四、流放地的方言自己不会说,也听不懂,怎么问路,乞讨。
五、要是全家被流放,自己跑了家人怎么办?
六、自己被流放,跑了在老家的家人会被连坐。
就算家里就自己一个人,也顺顺利利的跑了,但是也不能回老家甚至不能回原来的国家,只能去深山老林或者去外国的小部落,这样才能活下去。
等一下,这样跟被流放有啥区别?还不如等着全国大赦或者家人打通关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