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裹脚对女子如此残忍 民间为什么还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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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有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可见缠足这种陋习对女性造成的痛苦有多大,这一种古代的畸形审美观,祸害了中国女性千年之久。那么问题来了,既然缠足是种残忍行为,为何在民间如此盛行经久不衰呢?这要从缠足的起源谈起。
缠足的起源和缠足的过程
据考证缠足始于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后宫。在李煜后宫中,有一 *** 叫窅娘,她纤丽善舞,风姿绰约,李煜专门命工匠 *** 一台金莲,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璎珞,中作五色瑞莲。又令窅娘缠足,屈上作新月状,着素袜而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后主颇为欢喜。
此后的千年之中,缠足便成为女性高贵优雅的象征,尤其在明清两代,缠足成为祸害了无数女性的陋习,一直到五四运动后,才逐步把这种陋习加以废除。
虽说缠足是自主自愿的,但在一些文人雅士的宣扬下,缠足不可避免地成为男人口中的雅事。比如苏东坡在词中写道:“纤妙说应难,应从掌上看。”连豪放派的辛弃疾都不可避免地写出了“淡黄弓样鞋儿小,腰肢只怕风吹倒”的词句来,由此可以看出,三寸金莲实在是当时女子的一种美的表现方式,也多是迎合男性的审美而为。
当然,缠足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是一个漫长而又痛苦的过程。约从五六岁起,在八月二十四这天为女子缠足,缠时先脚拇指以外的四指屈于足底,用白棉布条裹紧,等脚型固定后,穿上尖头鞋,白天行走之时让人搀扶,以活动其血液。晚上将裹脚布用线密缝,防止脱落。这样的过程一直持续到七八岁,再将指骨弯曲,用裹脚布再次密缝,此后日复一日的加紧束缚,使脚变形,最后只靠脚上的大拇指行走,缠到“小瘦尖弯香软正”的地步才算大功告成。
如此痛苦的过程富贵人家缠足也就罢了,为何风靡各个阶层女性人群呢?
首先,缠足是女性富贵优雅的象征。
清朝有一首打油诗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 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从这首打油诗就可以看出缠足在当时应该是女性尊贵的表象特征。元人伊世珍在其《琅环记》中写着缠足的理由。
问富贵家女子必缠足何也?答曰:
“吾闻之圣人重女而使之不轻举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过闺阀之中,欲出则有帷车之载,是无事于足也。”
以上可以看出,缠足的确是显示身份的一种象征,因为普通农家的女性毕竟还是要靠劳动吃饭,自然不会无事来缠足,凭空白添麻烦。
其次,为了迎合古代男性的审美观。
如李煜宠爱的 *** 窅娘就是这样一个心态来迎合男人的。明朝唐伯虎在其诗句中赞叹三寸金莲道:“之一娇娃,金莲更佳,看凤尖一对堪夸,新荷脱瓣月生芽。”除了这些闺房之乐外,男性把缠足之绣花鞋都当成了行酒娱乐之具,并美其名曰“金莲杯”,明朝陶仲仪曾记载“杨铁崖见 *** 有缠足纤小者,脱其鞋载盏以行酒”的故事,还有《水浒》中西门庆脱潘金莲绣花鞋来吃酒的故事。
还有更甚者,曾异想天开想以“缠足御边”。明朝中期,有名唤黄冈瞿的官员,建议御边时便主张:“诱化其俗,令彼妇女习中国法,俱束缚双足为弓样,使男子惑溺,减其精力。”以缠足之术御边,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在是荒谬绝伦,怪诞之极。
最后,风靡各个阶层的缠足,最重要的原因是女子为能找个好婆家。
这也是不容争辩的现实。在当时,不管穷人富人,娶妻一为生养二为金莲,相貌品德一般放在此二者之后的。河南安阳有歌谣说:“裹小脚,嫁秀才,吃馍馍,就肉菜。裹大脚,嫁瞎子,吃糠菜,就辣子。”为了女儿能找一个好婆家,就算爹娘再不愿意,也德狠心为她缠足,这也是被世俗所逼而致。
缠足是在女性阶层中是广泛性的,山西、山东、甘肃、陕西缠足之风最为兴盛,缠足成为女性最重要事情,如若是大脚则父母为耻,婆家为辱,女子下场会凄惨无比。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女性缠足虽然是一件极其痛苦残忍之事,但在当时却又几乎是一种作为女人的硬性指标存在着,与其一生的命运也息息相关,所以即便再不愿意,还是要继续进行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残行为。
结语
愚昧造就陋习,陋习又约定俗成延续着这种愚昧。男人们口口声声念叨着圣人之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讽刺的是要求女性为了迎合他们这种特殊的审美观而损伤身体,所以说女性的缠足史既是一部风俗文化史,更是一部女性的血泪生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