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高适生平 高适结局 高适子女 高适诗作 高适为官政绩
文人多柔弱,是因为长期与文字为伍的职业习惯,将大量的时间用于阅读、思考和写作,长此以往,体力明显不如脑力。但诗人高适不然,他的肋下,有一柄长剑,可以一手持剑,拒敌于千里之外;一手作文,作诗于塞下军前。
积雪与天迥,屯军连塞愁。
谁知此行迈,不为觅封侯。高适《送兵到蓟北》
按照时下的写作分类,高适应该算是军旅题材作家中的佼佼者。实际上,高适留下来的边塞诗,仅占其诗作总数的二十分之一还不到,不过,一生中能有这样的战场经历,加之他的戎马生涯,被肯定为边塞诗人也就无可非议。唐朝诗人中,高适是一个大器晚成的诗人,他不仅获得了传统诗人梦寐以求的仕途高官,成为掌兵一方的封疆大吏,位至封侯。更重要的是,他以其裹挟风雷、气吞万里的磅礴气势,成为边塞诗派的一座创作高峰,遗风所及,啸响千年。
对于许多有抱负的读书人来说,少年家贫是件十分无奈的事情。高适的少年时代,家境并不如人意,他的父亲虽然位终韶州长史,因为种种原因,还是出现了家贫、少落魄这样的记载,显然家庭没有能够给予他更多的经济支持。大约唯有读书、习武两件事,不曾荒废。剑术练得好一点,文章也要渐有长进,这是那个时代许多孩子每日要做的功课。
二十岁时,仅有一柄长剑、胸怀王霸大略的高适,怀着飞天之梦,来到长安。但求仕无门。此后便北上蓟门,漫游燕赵,希望报效国家,可是连这样的愿望,也未能够实现。他所要忍受的是,是没有职业的而由此带来的窘迫生活。一贫数十载,他只得在游历中过着混迹渔樵的流浪生活,甚至以求丐取给。在这期间,令他难忘的事,大约只有两桩,一桩是和后来名传扬天下的李白、杜甫等人饮酒游猎,怀古赋诗。还有一桩,便是终年寄人篱下、刻骨难忘的贫穷困扰。
几十年的江湖行走,高适也曾拜访过无数官者、名人,始终没有得到高看,不过写作的名气也渐渐有了。一直等到五十岁,高适的才能终于被张九龄的弟弟,时任宋州刺史的张九皋发现,深奇之,立即荐举做了封丘尉这样的一个九品小官。
五十岁,已是天近黄昏人近老的光景,为生计所谋,他还是高高兴兴地上任去了。不过很快,天马行空、志存高远的他就不适应了,对于拜迎长官、鞭挞黎庶这样的职位,高适似乎并不感兴趣,甚至觉得很不得志,终于在一次酒后,下定了决心,飘然弃官而去。他像一柄尘封万年的古剑,耐心地等待着,酝酿着长剑出鞘、震烁古今的辉煌一瞬。
安史之乱爆发的前两年,他背负着那柄长剑,来到了大将军哥舒翰的帐下,正式投笔从戎。
安史之乱,征战连年,兵刃相见,血流成河,几乎击碎了所有诗人的清梦。此时的杜甫,正困守长安,斥责战争。此时的李白,人在江湖,沽酒求醉。正是这场保家卫国的平乱之战,以及直接深入前线的军事体验,点燃了高适全部的才华。
遥传副丞相,昨日破西蕃。
作气群山动,扬军大旆翻。
奇兵邀转战,边弩绝归奔。
泉喷诸戎血,风驱老虏魂。 高适《同李员外贺哥舒大夫破九曲之作》
哥舒翰对高适很看重,曾经在收复黄河九曲之地之后入朝,盛称之于上前,那么高适的才能,不止是在战斗中写几篇赞诗,而是频频献计,参与出谋划策了。他已经不是战争的观望者,而且成了战争的助阵者。
安禄山的虎狼之师来势凶猛。潼关一役,被朝廷深深倚重的哥舒翰不幸战败。兵败之后,高适挺身而出,诣阙献计,慷慨陈辞,坦陈时事。他说,哥舒翰大病缠身,监军诸将不恤军务,战士们的粮饷又被克扣,怎么能打胜仗呢?并建议长策远图,任人唯贤。这一番话,使唐玄宗茅塞顿开,龙颜大悦,并封高适为谏议大夫。
安史之乱后,唐玄宗突发奇想,欲以诸王分镇各地,高适进谏认为不可。后来终至永王李璘起兵,欲据扬州。继位的唐肃宗闻听高适论谏有素,便召来寻计问策。高适陈述江东利害,认为永王必败。遂被任命为淮南节度使,奉命讨逆,率兵将至,永王兵败的消息已经传来,印证了高适的战事分析。
高适的一腔热血,被朝廷赏识。在谏议大夫的职位上,他敢说敢言,弄得权幸惮之。敢讲真话,为民 *** ,却惹恼了一个大宦官李辅国。李太监这个人,是大唐王朝中专权甚凶的一个,他曾经跟随高力士当仆役,最后当权时却将自己的师傅贬谪出京,就连宰相对他都要执子弟之孔,他拥立唐代宗后,更是不可一世,有一次当面对自己的主子说:大家(指皇帝)但内里坐,外事听老奴处置。高适的谏言,有些显然得罪了李辅国,对付高适,李辅国也不用费神,只需多进几次谗言,高适就除官左迁了。就像武侠里的打斗,君子对付小人,按照套数,一招一式,希望以武功制胜;而小人对付君子,歪门斜道,不择手段,最厉害的一招,就是到处煸风点火,恶人先告状,往往赢得很容易。面对这样道貌岸然的奸佞高手,高适只能发出小人胡不仁,谗我成死灰的哀鸣愤激之语。
不过战乱仍在,所以高适还要出来。再后来,他平息了梓州的判乱。所到镇守之处,为政宽简,吏民便之。 因为功勋卓著,被用为刑部侍郎,转散骑常侍,加封为银青光禄大夫,又进封为渤海县侯。
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适以诗人为戎帅,险难之际,名节不亏,君子哉!
《旧唐书卷一百一十一》
高适的成功,在文人圈子里,被认为是一个奇迹。与他同时代的墨客骚人,几乎没有人能有这样显赫的地位。他的好朋友王之涣、王昌龄,只是做到县尉而已,李白曾经得意一时,但到最后却沦为罪人;杜甫一生抑郁寡欢,在战争面前奔走逃亡,妻离子散。而且,唐玄宗对高适不仅予以重用,还深嘉之,在一道圣旨里说:侍御史高适,立节贞竣,植躬高朗,感激怀经济之略,纷纶瞻文雅之才。长策远图,可云大体;谠言义色,实谓忠臣。真正是荣耀之至。
十年磨一剑。高适用十年的时间,施展着他横溢的政治才能,像一只鹤,轻盈地展开羽翼,一飞冲天。在跨马长征、安边定远的漫漫征程中,在军务闲暇之余,他也有满腔的诗情,融于笔端。但高适的作品,完全不同于风花雪月的无病 *** ,不同于推杯换盏的狂浪之作,不同于迎来送往的长亭离别。在他的笔下,诗歌是一声淋漓的呐喊,是一阵呼啸的山风,是一种骨质的阳刚。看吧,摐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一支征战的大军整装待发了!城头画角三四声,匣里宝刀昼夜鸣,一场战争即将来临!万鼓雷殷地,千旗火生风,战斗已经打响了!鬼哭黄埃暮,天愁白日昏,战斗正打得难解难分!泉涌诸戎血,风驱死虏魂。头飞攒万戟,面缚聚辕门,战士们奋勇杀敌,终于赢得了战争的最后胜利!作为带兵打仗的诗人,高适的诗,是驰骋沙场的急就诗,血泪交加的烽火诗。夜读其诗,耳畔隐隐会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厮杀声
物性各自得,我心在渔樵,偶然的事件,偶然的求职,改变了高适的一生。年轻时的他,也想藏身于山水之间,赋诗于烟雨舟辑之上,但是,历史的选择,常常是不可由人自主的。在担任淮南节度使,奉命征讨永王李璘时,高适作过一篇《未过淮先与将校书》,作为一个军事首领,他事先考虑了对敌斗争中的心理障碍,于是移檄将校,要求摒弃私人感情,断绝个人恩义,服从国家利益。
他又何尝不知,他的好朋友李白,此时尚在叛乱的永王军中为官,两军交战,总会要相遇的吧,他此时是一个将军,诗人与好友,只能置于一旁。当日的携手同游,将如何面对?他的矛盾,大约是埋在心中的罢。对于国家的负责态度,使得他逾越了个人的情感追求,上升到了义而知变的理智境地。
高适的身边,一定少不了一把剑,长年悬于腰间,挂于帐下。那种长刃两面、中间有脊的兵器,是兵器中的君子,飘逸从容。他的诗作中有多处提到剑。如二十解书剑,孤剑通万里,岂知书剑老风尘,击剑酣歌当此时,抚剑悲风对秋草剑为何名,不得而知,也许正是这柄剑,浓缩了将军才子高适毕生的追求、全部的理想和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