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方正篇第七则的原文是什么?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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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夏侯泰初与广陵陈本善①。本与玄在本母前宴饮,本弟骞行还,径入,至堂户。泰初因起曰:“可得同,不可得而杂。”
字词注释
①夏侯泰初:即夏侯玄。陈本:生卒年不详。字休元,临淮东阳(今安徽天长)人。三国时曹魏将领、大臣。司徒陈矫之子、大司马陈骞之兄。官至镇北将军,袭父爵东乡侯。有一子陈粲。
翻译
夏侯玄与广陵郡的陈本向来关系亲近。一次陈本和夏侯玄在陈本母亲面前喝酒吃饭时,恰逢陈本的弟弟陈骞从外面回来,直接就走到了堂屋门口。夏侯玄随即起身说:“志同道合者可以一起,道不同者不可杂乱其中。”
感悟启示
这个事是这样的,夏侯玄在当时是偶像级人物,不仅出身高贵,长相英俊,而且谈吐过人,当时很多人都想结交。陈本的弟弟陈骞一直也想结识夏侯玄,然而夏侯玄觉得他和陈本虽然是同道中人,和陈骞却不是一类人。按照道理是应该让陈骞亲自去拜访夏侯玄,得到夏侯玄同意之后才能结交的,这次在陈本家做客,如果他弟弟这么进来了,就不符合夏侯玄交友的规矩。夏侯玄这么一说,陈骞就明白了,随即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