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二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滕文公下》共十章,第二章讨论什么是“大丈夫”,景春认为公孙衍、张仪是,因为他们“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拳头硬,势力强。孟子则说:“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先秦儒家认为君子应该出仕以行其道。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二节
【原文】
景春1曰:“公孙衍、张仪2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3。”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4?子未学礼乎?丈夫之冠也,父命之5;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译文】
景春说:“公孙衍和张仪难道不是真正的大丈夫吗?他们一生气,诸侯都心惊胆战;安居度日时,天下便战火全熄。”孟子说:“如果仅仅这样,又怎么能算大丈夫呢?你没有学过礼吗?男子行加冠礼时,父亲要叮嘱他;女子出嫁的时候,母亲要叮嘱她,把她送到门口,告诫她说:‘到了你家里,一定要恭敬他人,一定要警诫自己,不要违背丈夫!’以顺从为原则的,是做妇人的道理。居住在天下这么广阔的空间,站在天下最正确的位置,走着天下最光明的仁义之路;得志之日,带领百姓一同走这条路;不得志之时,一个人也要走这条路。富贵不能引诱他,贫贱不能改变他,威武不能压服他,这样才叫作大丈夫。”
【注释】
(1)景春:与孟子同时的纵横家。
(2)公孙衍、张仪:公孙衍即魏人犀首,当时著名的说客;张仪,魏人,游说六国连横去服从秦国的大政客。
(3)熄:烽火熄。
(4)是焉得为大丈夫乎:此句当译为:“若仅仅这样,又怎么能算大丈夫呢?”因为,“焉得”经常处于因果、条件复句的后一从句。除此例外,我们在7部先秦古籍中找到的其余32例“焉得”全部处于因果、条件复句的后一从句。如:“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论语·八佾》——因果)“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论语·里仁》——条件)此例如仔细推求,也是一个紧缩了的条件复句,“是”复指前面的景春所说,故浓缩为一个字。参见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5.19的《考证》(一)。
(5)丈夫之冠也,父命之:古时男子到了二十岁,便算作成年人,行加冠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