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六节,原文、译文及注释
《孟子》,儒家经典著作,由战国中期孟子和他的弟子万章、公孙丑等人所著,与《大学》《中庸》《论语》合称“四书”,也是四书中篇幅最长,部头最终的一本,直到清末时期都是科举必考内容。《孟子》共七篇,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其学说处罚点为性善论,护长德治。
第六章以语言学习作比方,阐明杯水车薪的好影响,不足以使人成为“善士”。类似的表述《孟子》书中出现了数次,下文我们还将提到。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六节
【原文】
孟子谓戴不胜1曰:“子欲子之王之善2 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3,使楚人傅诸?”曰:“使齐人傅之。”曰:“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4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5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子谓薛居州,善士也,使之居于王所。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王谁与为不善6?在王所者,长幼卑尊皆非薛居州也,王谁与为善?一薛居州,独7如宋王何?”
【译文】
孟子对戴不胜说:“你想你的君王学好吗?我明白告诉你。这里有位楚国的大臣,希望他儿子会说齐国话,那么,找齐国人来教呢,还是找楚国人来教?”答道:“找齐国人来教。”孟子说:“一个齐国人教他,却有许多楚国人在边上大喊大叫,就算你每天用鞭子抽他,逼他说齐国话,也做不到;但假如把他带到临淄城里的庄街、岳里住上几年,就算你每天用鞭子抽他,逼他再说楚国话,那也做不到了。你说薛居州是个好人,要他住在王宫里〔影响王,使王学好〕。假如住在王宫里的人,不论大的小的、贱的贵的,都是薛居州那样的好人,那王跟谁去干坏事呢?假如住在王宫里的人,不论大的小的、贱的贵的,都是和薛居州相反的人,那王又跟谁去干好事呢?一个薛居州,难道能把宋王怎么样吗?”
【注释】
(1)戴不胜:宋臣。
(2)之善:走向善道;之,走向,到……去。
(3)诸:“之乎”的合音。
(4)咻:音xiū,吼。
(5)庄岳:庄,街名;岳,里名。
(6)王谁与为不善:即“王与谁为不善”,王和谁一道干不善之事。
(7)独:岂,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