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 杀黑旋风李逵是他做得唯一一件好事?
宋江给山匪磕头,给朝廷磕头,给奸臣磕头,他这一辈子活得很卑微。 历史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文章,欢迎阅读哦~
磕头虫转世的宋江苦心孤诣蝇营狗苟,就是为了能混上一顶乌纱帽,如果顺便也给梁山众兄弟也都弄一顶,那也是他喜闻乐见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在朝廷看来是恶贯满盈的宋江,最终也难逃一死。
很多人痛骂宋江,是因为这厮一辈子都在琢磨黑白通吃挖坑下套。但是宋江也干过一件大好事,按照“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的荒唐原则,宋江做的这一件大好事,应该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是应该大加赞赏的。
宋江做的这件大好事,当然不是给了阎婆惜多少银子让她埋葬父亲,因为那些钱宋江连本带利都收回来了。虽然宋江在阎婆惜身上没少花钱,把阎婆惜打扮得满头珠翠遍体绫罗,这花销可不是郓城县押司所能承担得起的。因为是包养的“外室”,没有明媒正娶,这笔钱也不能找宋太公报销——宋太公和宋清还要亲自耕地,说明也就是个温饱型的小地主。
除了把阎婆惜打扮得花枝招展,宋江还“讨了一所楼房”,至于这栋楼房是商人开在押司面子上半卖半送,或者干脆就是连房契一起白送,这一点读者诸君心中都有一杆秤——做到一县押司,还用自己掏钱买房子?即使那房子是宋江花钱买的,最后阎婆惜被杀,那房子也回到宋江手里——后来也有很多人这么干:给女朋友买房子住,几年后分手,房子涨价百八十万,不但快活好几年,还大大地赚了一笔。
阎婆惜花了宋江的钱,最后拿自己的脑袋当了利息:“宋江怕他(她)不死,再复一刀,那颗头,伶伶仃仃,落在枕头上。”
宋江做的这件大好事,也不是他给晁盖通风报信,因为作为郓城县公务人员,给盗贼透风报信,这属于什么性质,读者诸君都知道。
按照宋江的说法,晁盖比他足足大了十岁,这两个人能成为生死兄弟,恐怕不是意气相投:晁盖粗豪,宋江精细;晁盖直爽,宋江阴险;晁盖武功非凡,宋江只会三脚猫。秉性迥异的两个人能成为朋友,那么以金钱为纽带的可能性极大,一起扛过枪,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赃,一起……。四大铁中,他们只占了一样,至于最后省略的那一“铁”,原本也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宋江在缉捕使臣观察何涛面前,把一个官场中人的表演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明明想着“晁盖是我心腹弟兄。他如今犯了迷天大罪,我不救他时,捕获将去,性命便休了!”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义愤填膺:“晁盖这厮,奸顽役户,本县内上下人,没一个不怪他。今番做出来了,好教他受!”看着眼熟吧?我们或多或少都见过这样的双面人,只不过他们没有宋江的表演天赋,比较容易被戳穿罢了。
宋江给晁盖通风报信,无疑是猫鼠同眠的典范,一向比较喜欢宋江的施耐庵,也忍不住赋诗一首:“保正缘何养贼曹,押司纵贼罪难逃。须知守法清名重,莫谓通情义气高。爵(雀)固畏鹯(鹞鹰)能害爵,猫如伴鼠岂成猫。空持刀笔称文吏,羞说当年汉相萧。”六七百年前的施耐庵能写出这样的诗文,可谓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了:以诗为镜,能照出很多人的影子来。
接济阎婆惜不算好事,给晁盖通风报信也不能算好事,那么宋江做得这件大好事是什么呢?可能有读者已经猜到了:毒杀黑旋风李逵!而且有人还近乎调笑地推断:弄死李逵,是宋江对干妹妹扈三娘的一个承诺。
事实上除了飞天虎扈成逃掉之外,扈家庄男女老幼全被李逵一斧子一个砍死了(李逵正杀得手顺,直抢入扈家庄里,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沧州知府家的那个四岁小衙内,也不是“失手丢下悬崖”,而是“头劈做两半个”。原著中李逵也没有坐堂审案为民伸冤,他在寿张县“乔坐衙”是让两个衙役扮做原告被告,他演了一出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这个打了人的是好汉,先放了他去。这个不长进的,怎地吃人打了,与我枷号在衙门前示众。”
看了李逵如此断案,我们就知道他真正当官后会如何荒唐了:偷就是摘,抢就是搬,靠抢劫起家的李逵,对强盗有一种天生的亲近与认同,而他治下的老百姓会或什么样的日子,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出来。
大字不识,人品低劣,荒唐颟顸,嗜杀成性,就是这样一个 *** ,居然当上了镇江润州都统制。不要说朝中奸臣诸如蔡京高俅童贯心中愤愤不平,就是沧州知府、在老种经略相公手下当军官的扈成,又会作何感想?
所以李逵之死,纯属“天杀”,宋 *** 杀李逵,也算“替天行道”。虽然宋 *** 杀李逵的主因是怕李逵再上梁山,但是其结果是世上少了一个祸害。如果不问原因只看结果的话,宋 *** 杀李逵,确实是做了一件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