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时期谁把东北三省出卖给日本人
在民国时期,东北三省这块富饶的土地让苏俄和日本虎视眈眈,两个帝国都想霸占东北三省。但最后日本侵略了东北三省。那么民国时期到底是谁将东北三省出卖给日本人?下面中国历史网小编整理近代版务实录来揭秘事实。
之一,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以大面积的租界。约摸在1900年6月初,孙博士(按:早已有人指出,孙文一生从未得过博士或荣誉博士学位,说他是博士纯属以讹传讹。可能是Dr。医生的误译。他是医学院毕业生,也行过医。)会晤了法国公使朱尔斯哈尔蒙德希望得到法国军火装备和法国军事参谋的帮助,按照哈尔蒙德先生的报告,作为交换条件,孙中山提出在华南境内给法国人大面积的租界。1902年12月底或者1903年1月,孙中山抵河内,与法国总督的私人秘书会谈, 孙博士答应,在华南建立起联邦共和国以后,它将转向法国要求帮助,为了取得法国的支持,并将给以大面积的租界。
第二,1910年 3月,孙文与美国人荷默利和布思会谈,这三个人建立了一个辛迪加孙博士任命布思为辛迪加和同盟会两者的驻国外的唯一财务代表,并且授他以处理贷款、收款和购买所有陆海军装备的 *** 人的全权。辛迪加保留其权利,以负责掌握铁路建设的借款,割让满洲矿藏租借地给美国支持者,在临时 *** 建立以后,将借款转用于中国的经济建设。美国人同意在十七个月之内筹足三百五十万元,分为四期摊付给孙博士。
第三,武昌起义后,孙文到了伦敦,寻求英国 *** 的帮助。孙博士答应在英国 *** 的建议下活动他答应给英国和美国享有超过所有其他国家的优惠待遇。他将把中国的海军置于服从他个人命令的英国军官指挥之下,对于日本的态度,他将根据英国的建议办事。由于英国 *** 寄希望于袁世凯,没有理睬这些建议。
第四,出卖满蒙。南京临时 *** 成立后,身为临时大总统的孙文,偕同秘书长胡汉民同三井财团代表森恪及宫崎滔天、山田纯三郎会谈。会谈前,森恪等曾得到先后出任首相的日本政界元老桂太郎、山县有朋等授意,冀图与孙文等革命党人订立密约,使东三省归日本所有。会谈中,孙文表示:当此次举事之初,余等即拟将满洲委之于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国革命。
日本 *** 如能 火速提供资金援助,余或黄兴中之一人可赴日本会见桂公,就满洲问题与革命 *** 之前途,共商大计。森恪在会谈当天下午6时还发出一封经过孙文、胡汉民修改的致日本有关人士的特急电报,内称:关于租借满洲,孙文已表应允如能在汉冶萍公司五百万元借款之外再借与一千万元,则孙等与袁世凯之和议即可中止,而孙文或黄兴即可赴日订立关于满州之密约。此事一波三折,最后因日本陆军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对没有办成。原因是:按照日本军部的扩张主义分子的观点,在中日、日俄两次战争中,满洲是日本人为之抛洒珍贵的鲜血的地方,理应享有一切权益,而无须以金钱收买。
据与孙文有密切交往的内田良平说,从1905甚至更早时开始,孙就曾在游说日本朝野人士时一再声称:满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国革命的目的在灭满兴汉,日本如能援助中国革命,将以满蒙让渡与日本。从1898年起至1923年止,包括与森恪的谈话在内,类似的记录共10条,交涉对象包括首相、陆军参谋总长、政坛元老、财阀等等。
第五,把设立国家中央银行的权利让给日本人。1912年1月10日,南京临时 *** 刚刚成立,孙文便致信曾任大藏大臣的阪谷芳郎,委托他建立中国的中央银行。同日,又电告阪谷:设立中央银行事,应即迅速进行。十天后,阪谷便复函孙文说接到贵电及中华民国元年一月初十日贵翰,委托阪谷以贵国中央银行设立之事,因此他草拟了《中 *** 立中央银行设立特许札》,要求孙文盖章批准。
其中规定该特许札之有效期限,自交付特许札之日起算,以五十年为限。该银行有发行纸币之特权。其他职能包括国库之岁入及岁出、内外国债之整理及新招集国债之时,可使该银行办理、货币之整理及改造、管理印花纸出入贩卖等事、 *** 设定监督银行之业务等等。重要人事之任免全权,也交给阪谷,虽然规定 *** 自该银行开业年满五年之后,于一年内以付价,得收买外国人所有股份,但又规定 *** 于本条期限之间不能收买,则本条买收权为消灭。
把设立经营和管理中央银行的特权交给一个曾任外国内阁大臣的外国人,担负财政收支、发行货币和监督全国银行系统的重任,这是事关国家 *** 的大事。孙文如此轻率地处理,虽然当时没有办成,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大失误。此事曾于1913年5月19日被著名记者黄远庸公诸报端,这是国内报刊之一次揭露孙文在对外关系中损害国家利益。
就事情本身来说,应该说是大众传媒履行监督政治家这一类公共人物的职责的大好事。袁世凯 *** 虽曾利用此事批评孙文,但这正是现代政治中不同政治势力互相批评、监督、争取公民信任应有的常规。中国公民有权知道这一类信息,20世纪中国政治的腐败和专横,恰恰是与执政者实行愚民政策,拒绝公开政务息息相关的。
第六,与袁世凯竞相向日本 *** 争宠。宋案发生以后,孙文认为日助我则我胜,日助袁则袁胜。根据这个指导思想,孙文与袁世凯都不惜代价,争取日本的支持。早在30年代初,后来任《大公报》总编辑的著名报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孙文1914年5月11日给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这封信有四个要点:
1,中国对日本,可以起到比印度之于英国更大的作用。孙文说:英国之区区三岛,非甚广大,然人莫不知其国力膨胀日加者,以其得印度之大陆,为母国之大市场,世界列强始莫能与争。日本之发展已尽,殆无回旋之余地,中国则地大物博,尚未开发。今日本如英国之于印度,无设兵置守之劳费,而得中国之大市场,利且倍之,所谓一跃而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也就是说,中国可以提供给日本比印度这块殖民地之于英国更廉价和利益更大的作用。具体说来是内政、外交、军事、实业、司法等等均靠日本帮助,且可开放中国全国之市场,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独占贸易上之利益日本制造品销入中国者免税,中国原料输入日本者亦免税。
2,袁世凯 *** 实际上是反日的。袁氏及其 *** 佯与日本周旋,而阴事排斥或 *** 依违其间,而嗾使民间反对,或其权利已许日本,而翻授之他国。彼之力未足以自固,又惮民党与日本亲善,故表面犹买日本之欢心设其地位之巩固过于今日,其对待日本必更甚于今日。
3, *** 掌握政权之目的未达到之前,中国不可能安定。信中的原话是:夫惟民党握中国之政柄,而后中国始有治安可言也。民党抱有主义,为求其之必达,生死以之民党之志一日不伸,即中国一日不能安。
4,日本能助革命党,则有大利,所以要敢于超越常规,帮助 *** 。孙文坦言中国革命党事前无一强国以为助,其希望亦难达到,但助一国之民党,而颠覆其 *** ,非国际上之常例。然古今惟非常之人,乃能为非常之事,成非常之功,窃意阁下乃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机会,正阁下大焕其经纶之日也。
如此大利,没有打动日本首相。在日本 *** 首脑看来,依靠已经统治着全国的袁世凯,比起指望形单势孤的孙文一伙显然更加实惠。孙文暗通款曲,唯一的作用是日本在压袁世凯就范时多了一个筹码。
此外,孙文的这封信很快就被泄露出去,中外报刊广为登载,还说是黄兴揭露的。此事不但进一步损害了 *** 人的形象,也加深了 *** 人之间的分裂。从黄兴当时的一封信,可见一斑:近得各处党员通告,并读中外各报登载弟所宣布中山先生之函,此事从何说起,党德败坏,竟至此极,殊可叹也!
此事之有无,弟不必加辩,请足下函询中山先生,即知其真相。中山先生是否有此函件与日本当道,尚属疑问,袁贼阴险,派侦离间吾辈,亦时时有之,即令有此函件,中山先生从未与兴阅过,兴又何从宣泄?此种卑鄙手段,稍有人格者不为。内外疑谤丛集,真伪莫辨,亲痛仇快,而祸根却在孙文的作为。
第七、在日本迫使袁世凯接受二十一条之际,竟主动要求与日本 *** 结盟,再一次慷慨地出卖国家 *** 。日本是在1915年1月18日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的。几经讨价还价,日方于5月7日发出最后通牒,袁世凯 *** 则于5月9日接受。
面对涉及国家存亡的重大斗争,全国人心激动。原 *** 的一些重要人士纷纷提出一致御侮的主张。是年二月十一日,林虎、熊克武、程潜等十一人,联合发表公电,提出 吾人之一主见,乃先国家而后政治,先政治而后党派之说。在美洲的冯自由、林森、谢英伯、钟荣光等亦联合致电孙中山,请示可否暂停国内革命运动,实行一致御侮,免为国人借口等语。
2月25日,黄兴、陈炯明、柏文蔚、钮永建、李烈钧等人也联名发出通电,总结民国建立以来的政治经验,鲜明地提出:
1,中国的事中国人自己解决,反对假借外力。他们说:至言假借外力,尤为荒诞 一族以内之事,纵为万恶,亦惟族人自董理之。倚赖他族,国必不保。这是针对报刊的种种传闻表明自己绝 不危及邦家的立场。
2,汲取二次革命的教训,表示决不轻言革命。国人既惩兴等癸丑之非(按:指1913年所谓二次革命的错误),自后非有社会真切之要求,决不轻言国事。今虽不能妄以何种信誓宣言于人,而国政是否必由革命始获更新,亦愿追随国人瞻其效果。夫兵凶战危,古有明训,苟可以免,畴曰不宜故公等畏避革命之心,乃同人之所共谅。他们认识到所谓二次革命的失败决不是偶然的。说到底,这是国人对他们的惩罚,因为他们忽视了国人要求安定的情绪和畏避革命 的意志。
3,仍要坚决反对***统治。他们进一步指出:惟革命之有无,非可求之革命自身,而当卜之政象良恶。至今空尸共和之名,有过***之实,不但导致内政极端腐败,也是招致外侮的主要原因。窃论外交受逼,虽有时势因缘,而政治组织不良,乃其最易取侮之道。盖一人政治,近世已经绝迹,非其不能,实乃未可今吾国不见国家,不见国民,而惟见一人。 为了抵御外侮和防止革命,必须改变这个状况。
黄兴等人的反思颇为深刻。他们对外侮由来的分析,反对假借外力解决内政问题进而一致御侮的主张,也是非常适时的。
黄兴等人的主张曾广为散发和分送京、沪各报馆刊登,引起海内外广泛注意。可是孙文等人对此视而不见,一意孤行另外一种主张。
先是在2月5日孙文、陈其美与满铁株式会社的两个重要人物犬冢信太郎、山田纯三郎订立了一份所谓《中日盟约》。满铁株式会社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在我国东北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支柱。它不是一般的企业,其首任总裁后藤新平曾任台湾民政长官,后来又出任邮电大臣、内务大臣、东京市长等。犬冢、山田等敢于出面订立盟约,背后有强有力的政治人物支持。3月15日,孙文给日本外务省政务局长小池张造写信,寻求日本 *** 的提携,并将四人签署的《中日盟约》作为草案送交日本 *** 。小池是二十一条的起草者,是深得加藤外相信任的重要人物。这封信和《中日盟约草案》与黄兴、陈炯明等人的主张是截然不同的。
二十一条是20世纪中国的重大国耻,是日本迫使中国殖民化的重要步骤。它的最后文本把满蒙、山东、汉冶萍公司等重要权益奉送给了日本。条款之一是中国 *** 嗣后如在南满洲聘用政治财政军事警察外国顾问教官时,可尽先聘用日本人。实际是把当地各级 *** 全都交由日本控制,可尽先聘用不过是掩人耳目的外交词令。
在接到最后通牒后尚未正式签字前的5月14日,袁世凯曾向各级官员发出密谕,其中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文字:日本利用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 *** ,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之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曰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彼遂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
历史挺会捉弄人:袁氏庆幸力争幸免的条款,却被孙文主动送给日本人了。他草拟的《中日盟约》规定:为便于中日协同作战,中华所用之海陆军兵器、弹药、兵具等,宜采用与日本同式。与前项同一之目的,若中华海陆军聘用外国军人时,宜主用日本军人。使中日政治上提携之确实,中华 *** 及地方公署若聘用外国人时,宜主用日本人。而在经济领域,从事关经济命脉的金融到矿山和铁路、航运亦交由日本控制,宜设中日银行及其支部于中日之重要都市。中华经营矿山,铁路及沿岸航路,若要外国资本,或合办之必要时,可先商日本,若日本不能应办,可商他国。再加上属于前各项范围内之约定而未经两国外交当局者或本盟约记名两国人者之认诺,不得与他者缔结。也就是说,以上政治、军事、经济上的种种特权是绝对不容其他国家染指的。此外,在外交上中国也不能独立行事, 中日两国既相提携,而他外国之对于东亚重要外交事件,则两国宜互先通知协定。考量其实质,这是把中国降为附属国的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