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有没有退休制度?他们能领取多少退休金?历史这样发展
退休制度,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最初,一般称之为“致仕”、“致事”、“致政”,也有的称呼是“告老还乡”或者“乞骸骨”。没错儿,最初的退休制度本身就是官吏的一种特殊待遇。像是农民、工匠,基本上都是活到老干到老。
最早的退休制度,应当是春秋战国时代就有了。比如说大家熟知的“卧薪尝胆”故事中,辅助越王打败吴国的范蠡。如果历史不好,可能知道这个,就是那个把西施送给了吴王夫差的范蠡。
古代的退休制度还是以个人申请为主,等到唐宋元朝代,基本上是到70岁致仕,不过当时人均预期寿命短,活到70岁也不容易了。到了明清时代,则是“文武官六十以上者,皆听致仕”。可以说,我们的退休年龄的规定也是遵循旧例。
最初的退休是没有退休金制度的,完全是个人自愿的原则。等到了汉代,2000石以上的官员在致仕以后,可以领取原先俸禄的1/3。2000石的官吏基本上是相当于我们地市级的领导了。
唐代五品以上的官员,致仕后可以领取一半的俸禄。房玄龄经皇帝特批,保留了全部俸禄。六品以下的官员赐给一定的养老田。
等到了明朝变化相当大。最初是可以拿全部俸禄的,后来全部不发了。家庭困难的官员可以申请救助:“有司月给米二石,修(终)其身”。清朝的有关退休规定是源自明朝,没有多少变化。
等到了民国,出台了专门的公务员法律法规。根据工龄领取退休前工资待遇的一定比例。这实际上跟我们新中国成立以后的退休制度是一脉相承的。
不过在1951年,我国开创性地为工人建立了退休制度。通过《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工人也可以享受养老待遇了。《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仅限于100人以上的企业和行业企业。有关退休待遇跟基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还是有所不同。直到195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完全统一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退休待遇,大家的退休待遇计算方式使用同样的计算方式,在当时国家的工资待遇标准也是使用一套工作表用了30年的时间。
1978年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以后,国有企业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压力。随着民营、外资企业的兴起,这些主体也没有退休制度规范,而且限制了人才的流动。
1991年我国全面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最初养老待遇计算办法并没有变化,直到1992~1997年建立了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2005年制定了现在的养老保险计算办法。
2014年10月开始,国家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采取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完全一致,缴费产生的养老待遇计算公式也完全一样。这样又一次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模式的并轨。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仍然处于过渡期,而且建立了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机制。虽然企业有企业年金机制,但是大多数企业还是没有建立的。
下一步,国家将逐渐引导更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而且国家还将建立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进一步扩大我们养老收入的来源。未来的养老保险制度还是会越来越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