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商隐为4岁儿子写下一首诗,写出了一位父亲的情感
李商隐的故事大家喜欢吗?今天历史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谈到李商隐,每个人可能都会想到这句诗词:“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然而《锦瑟》中的“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更是将诗歌的审美体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李商隐的诗歌成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强调爱情,强调生活和情感经历。因此,他的诗是感性的。难怪有人说他是个“情圣”。
李商隐的感情不仅关乎爱情,也关乎他对这世界的感情。他曾为儿子写过一首长诗《骄儿诗》,与左思的《骄女诗》相互吻合呼应,李商隐和左思成为古代诗歌中最受爱戴的父亲。在写这首诗的时候,李商隐已经年过四十了,那是他生活最糟糕的时候,而他的儿子才只有四岁,整首诗既表示出了儿子的聪明可爱,也表达了自己对儿子的未来憧憬和希望。
这首诗比较长,现在摘录一些精华部分如下:
《骄儿诗》
衮师我骄儿,美秀乃无匹。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
四岁知名姓,眼不视梨栗。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
截得青筼筜,骑走恣唐突。忽复学参军,按声唤苍鹘。
儿当速成大,探雏入虎穴。当为万户侯,勿守一经帙。
让我们看看李商隐是如何来称赞自己的儿子的。让我们看一下之一部分:之一句话以“衮师我骄儿”开头,尽数表现了自己对于儿子的爱。“美秀乃无匹”是说他的儿子长大好看无人能比。最后两个句子甚至更是夸张了,“文葆未周晬,固已知六七”。当他的儿子还不到一岁时,儿子就已经知道六和七之间的区别了。这样详细地说明儿子的聪慧,更是表现了李商隐对儿子的观察非常详尽。
再看一下这首诗的第二部分,儿子才四岁时便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名字,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贪吃贪玩。“交朋颇窥观,谓是丹穴物”,是李商隐的骄傲之处,朋友经常观察他的儿子,并经常说他像山中的凤凰。这意味着自己的儿子与众不同,并且可以想象出诗人当时心中的喜悦。
第三部分旨在表明他的儿子是如此天真,浪漫和可爱。这个小家伙有着一个男人应该有的顽劣,但这并不算过分。有一个孩子娇憨,但是并不愚钝。他就像个成年人,模仿老鹰和烈马的气势和形态,模仿军事戏剧中参军和猎鹰的表演,并模仿用纱灯敬拜佛陀的成年人。可以看出,诗人明白培养儿子,必须使他充满活力,兴趣广泛,而且不要再过于在意一些滑稽的恶作剧等,诗中表示要对这些事情要非常宽容。
在第四部分中,说到男孩应该明白为国家服务,阅读一些军事书籍并学习真正的技能。结合李商隐的生活经历,可以想像出这种告诉儿子不要太追求文学,而是以武报国,更是表达了作者对于国家的报效之情。
整首诗的风格的确是“含泪的笑容”,这使人们长时间无法平静下来。在这首诗中,李商隐并不是不是那个怀才不遇的唐代大诗人,也不是当朝群臣中的官员。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父亲。他对儿子充满了怜爱,自豪感和无限的希望。可能从古至今的父亲都是一样的,对自己的孩子充满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