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奇事:判冥牍
清末民初时期,有位浙江人旅居京城,因受一案件的牵连,被囚禁在一处大宅院中,这处宅院在当时以凶异著称。
这位浙人入住当晚,便梦到一位差役手持王鏊的名帖来邀请他。
浙人跟着差役到了一处殿宇,里边设了五张桌子,有四张桌子旁有人,都是身穿朝服的官员打扮。
浙人進门后,坐在首位的官员就起身相迎,并安排他用末位的桌子。
浙人入座后,便有官吏捧来一尺多厚的文书案卷,由他负责判决,处理完送来的案卷才会离开,很多天都是如此。
有一天,浙人悄悄问送案卷的官吏,如何才能不来?
官吏告诉他:可以在临睡前,手书请假二字,然后用火焚烧掉即可。
浙人按照官吏所说试了试,果然当晚没有做梦去判牍,可是第二天晚上,案卷却比以往多了一倍,从那以后,浙人就没有再敢请假。
浙人所判案子,处罚都是很严酷,很多是极刑,也有徒刑和流刑,最少的都有数十年,有的甚至一二百年。
这位浙人被囚禁在那座宅院有三个月,直到他被释放离开,梦中判案的事才终止。
这件事记录在《洞灵小志·续志》中,浙江海盐的徐蔚如居士曾听这位浙人亲自讲述他的奇梦。
这种情况大概就是民间传说的走阴差,徐蔚如曾任浙江省议会议员、《浙江日报》主编,那位浙人应该也不是简单人物,只是奇怪,作者郭泽沄为何没有记录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