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结婚证离婚证,但唐朝离婚时有放妻书
接下来历史网小编带你追寻历史上真实的唐朝,探索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历史故事。
唐宋时期,一对夫妻不管在实际生活中多么难以相处,但他们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却都表现出谦谦君子与窈窕淑女所应有的礼节、教养。我觉得这便是文明的体现。
自1900年以来,敦煌藏经洞发现了超过四万件的文献资料,其中约有十几件唐宋时期的“放妻书”,亦即俗话所说的“休书”,换成现在的说法,就是“离婚协议书”了。今天阅读这些“放妻书”,你会感觉到一对对唐宋夫妻从纸上活了过来,就在你眼前商议如何好聚好散。
之一道“放妻书”:
某专甲谨立放妻手书
盖说夫妇之缘,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结誓幽远。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年结缘,始配今生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妻则一言十口,夫则反木(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年月日谨立除书。
这对夫妇结婚之后,才发现彼此不相安谐,妻子成天唠叨(“一言十口”),丈夫则渐生嫌弃之心,“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于是请来双方亲友,协商离婚事宜。
第二道“放妻书”:
夫妻相别书一道
盖闻人生一世,夫妻语让为先。世代修因,见存眷属。夫取妻意,妻取夫言。孝敬二亲,事奉郎姑叔伯,新妇便得孝名,日日即见快欢。今则夫妇无良,便作五逆之意,不敬翁嫁(家),不敬夫主,不事六亲眷属,污辱臬门,连累兄弟父母,前世修因不全,弟互各不和目(睦)。今仪(议)相便分离。不别日日渐见贫穷,便见卖男牵女。今对两家六亲眷属,团坐亭藤商量,当便相别分离。自别已后,愿妻再嫁,富贵得高,夫主不再侵凌论理,一似如鱼得水,任自波游;马如捋纲壬(任)山丘。愿君不信前言者,山河为誓,日月证明。愿君先者,男莫逢好妇,女莫奉好夫。
这一对夫妻之所以离婚,似乎是因为妻子不怎么贤惠,“不敬翁家,不敬夫主”。不过“放妻书”的措词相当委婉,称是“夫妇无良”,表示双方都有责任。但夫妻分手之意显然已非常决绝,虽然丈夫作出了“愿妻再嫁,富贵得高,夫主不再侵凌论理”的祝福,文书最后却又写下咒誓:谁违背了承诺,谁就找不到好归宿,“男莫逢好妇,女莫奉好夫”。
第三道“放妻书”:
盖闻夫妇之礼,是宿世之因。累劫共修,今得缘会。一从结契,要尽百年。如水如鱼,同欢终日。生男满十,并受公卿。生女柔容,温和内外。六亲欢美,远近似父子之恩,九族邕怡,四时如不憎(曾)更改。奉上有谦恭之道,恤下无党无偏。家饶不尽之财,妯娌称长延之乐。何乃结为夫妇,不悦数年,六亲聚而咸怨,邻里见而含恨。酥乳之合,尚恐异流,猫鼠同窠,安能得久。二人违隔,大小不安。更若流连,家业破散,颠铛损却,至见宿活不残。擎锅策瓮,便招困弊之苦。男饥耕种,衣结百穿。女寒绩麻,怨心在内。夫若举口,妇便生嗔。妇欲发言,夫则拾棒。相憎终日,甚时得见。饭饱衣全,意隔累年,五亲何得团会。干沙握合,永无此期。羊虎同心,一向陈话美词。心不和合,当头取办。夫觅上封,千世同欢。妇娉毫宋,鸳鸯为伴。所要活业,任意分将。奴婢驱驰,几不勒。两供取稳,各自分离。更无期,一言致定。今诸两家父母、六亲眷属,故勒手书,千万永别。忽悠不照验约,倚巷曲街,点眼浓眉,思寻旧事,便招解脱之罪。为留后凭,谨立。(囗指缺字。下同)
这份“放妻书”值得留意的地方,是提到了夫妻财产分割:“所要活业,任意分将。奴婢驱驰,几囗不勒。两供取稳,各自分离。”看来唐宋时夫妻协议离婚,女方是有权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男方的表现也显得比较慷慨,“任意分将”,想要哪部分财产,您尽管带走。
第四道“放妻书”:
盖闻伉俪情深,夫妇语义重,幽怀合卺之欢,念同牢之乐。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生同床枕于寝间,死同棺椁于坟下,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今已不和,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作为后代增嫉,缘业不遂,见此分离。聚会二亲,以求一别,所有物色书之。相隔之后,更选重官双职之夫,弄影庭前,美逞琴瑟合韵之态。械(解)恐(怨)舍结,更莫相谈,千万永辞,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伏愿娘子千秋万岁。
时×年×月×日×乡百姓×甲放妻书一道
这小夫妻婚后三年,因感情不和、性格不合,遂友好分手。请注意他们的离婚协议书提到丈夫对妻子的经济补偿:“三年衣粮,便献柔仪”,即离婚后,丈夫一次性向妻子支付三年赡养费。
第五道“放妻书”:
(前缺)从结契,要尽百年,如水如鱼,同欢。生男满十,并受公卿,生女柔容,温和内外。六亲环美,远近似父子之情,九族邕怡,四时而不曾更改。奉上有谦恭之道,恤下无党无。家饶不尽之财,妯妇称延长之庆。何乃结为夫妻,六亲聚而成怨,九族见而含恨。酥乳之合,上(尚)恐异流,猫鼠同窠,安能见久。今对六亲,各自取意,更不许言夫说妇。今妇一别,更选重官双职之夫,随情窈宓(窕),美耷(齐)音乐,琴瑟合韵。伏愿郎娘子千秋万岁,布施欢喜。三年衣粮,便献柔仪。
宰报云
于时开宝十年丁丑岁放妻
这是手抄于北宋“开宝十年”(即977年。时太宗登基,已经改元“太平兴国”。但敦煌与开封相隔遥远,改元的消息应该尚未传来,所以还沿用“开宝”年号)的一份“放妻书”。措词跟前引文书大同小异,想来唐宋时期流行的“放妻书”应该是一种“格式合同”,有多个版本,供协议离婚的人挑出合适版本,手抄下来,署名盖印,作为解除婚姻的法律凭证。
第六道“放妻书”:
放妻书一道
盖闻夫天妇地,结因于三世之中。男阴(阳)女阳(阴),纳婚于六礼之下。理贵恩义深极,贪爱因浓性。生前相守抱白头,死后要同于黄土。何期二情称怨,互角憎多,无秦晋之同欢,有参辰之别恨。偿了赤索,非系橱荫,莫同宿世怨家,今相遇会,只是二要互敌,不肯聚遂。家资须却少多,家活渐渐存活不得。今亲姻村老等,与妻阿孟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讫,自后夫则任娶贤失,同牢延不死之龙;妻则再嫁良媒,合卺契长生之奉。虑却后志有搅扰,贤圣证之,但于万劫千生,常处之趣。恐后无信,勒此文凭。略述尔由,用为验约。
这是一位叫做“阿孟”的妻子与丈夫“富盈”的离婚协议书。细心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份“放妻书”实际上是“放夫书”,从“今亲姻村巷等,与妻阿孟对众平论,判分离别,遣夫主富盈讫”的陈述便可以看出,是妻子阿孟邀请了姻亲、邻居前来主持公道,见证夫妻离婚,将丈夫富盈“扫地出门”。
相信你已经看出来,这些唐宋时代的“放妻书”尽管内容各异、版本不尽相同,但在语言与格式上却具有鲜明的共同特点:文词都非常优雅、含蓄,有一种“文青”的味道,虽然抄写的人常常写了错别字,或因漏字、误抄而显得文辞不通。
就文书格式而言,所有“放妻书”的开头,都会以“我们听说”(盖闻)的语气,深情款款地讲述离婚人对于婚姻的理解:“夫妇之缘,恩深义重”、“世代修因,见存眷属”、“夫妇义重,如手足似乎难分”、“一从结契,要尽百年”、“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云云。感人至深。
随后笔锋一转,开始“吐槽”实际生活中夫妻之不相得:“然则夫妇相对,今则两自不和”;“似猫鼠相憎,如狼犬一处”;“何乃结为夫妇,不悦数年,六亲聚而咸怨,邻里见而含恨”。
但是,唐宋人似乎不会指责这是对方单方面的过错,而是归因于夫妻缘份已尽:“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丈夫、妻子都没有错,错的是这段婚姻本身。因此,他们协议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聚会二亲,以求一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最后,就如“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夫妻诀别,也互道珍重,互赠祝福。前夫祝愿“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前妻则祝愿丈夫“任娶贤失,同牢延不死之龙”,希望双方今后都找到合适的另一半。从这个细节也可想见,唐宋女性离异、再嫁,并不受任何歧视。
看这些“放妻书”,我们可以确知:唐宋时代,一对夫妻不管在实际生活中多么难以相处,但他们达成离婚共识之后,在书写离婚协议的时候,却都表现出谦谦君子与窈窕淑女所应有的礼节、教养。
我觉得这便是文明的体现。只有一个文明的时代,男女离婚才会表现得如此文质彬彬、彬彬有礼。